1.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正文

2.加油每升赠送1元跟减1元有区别吗

3.查询中石油挂牌价是多少

4.国际油价下降国内为什么一直涨

5.油价倒挂指的是什么?

广东省今日油价挂牌价格查询_广东今日油价最新价格查询

以95号汽油价格为例,和大家一起去看看我国这么多省份中哪几个省的油价最高。

图中所示为四川省的加油站,截止2018年四月2日四川省95号汽油油价为7.5元/升,在全国各省中排名第六

图中所示为广东省的加油站,截止2018年4月24日广东省的95号汽油油价为7.53元/升,在全国各省中排名第五

图中所示为广西省的加油站,截止2018年4月24日广西省的95号汽油油价为7.54元/升,在全国各省中排名第四

图中所示为云南省的加油站,截止2018年4月24日云南省的95号汽油油价为7.59元/升,在全国各省中排名第三

图中所示为西藏的加油站,截止2018年4月四24日西藏的95号汽油油价为7.99元/升,在全国各省中排名第二

图中所示为海南省的加油站,截止2018年4月24日海南省的95号汽油油价为8.49元/升,在全国各省中排名第一

参考:网页链接

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正文

清远1月3日油价调整消息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3年1月3日24时起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250元和240元。

调整后,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见下表。

_1月3日24时起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清远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23年1月3日24时起,每吨分别上调250元和240元;

0号柴油由每升7.25元调整为7.45元,上调0.20元;

89号汽油每升7.06元调整为7.24元,上调0.18元;

92号汽油由每升7.60元调整为7.80元,上调0.20元;

95号汽油由每升8.24元调整为8.45元,上调0.21元;

注: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1月3日

加油每升赠送1元跟减1元有区别吗

第一条 为了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规范经营和管理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护乘客、出租汽车驾驶员、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出租汽车经营及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出租汽车,是指具有合法营运资格,按照乘客意愿提供客运服务,以行驶里程或者时间计费的5座以下的小型客车。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规划、公安、监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价格、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出租汽车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 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制订出租汽车发展规划。

第五条 从事出租汽车经营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出租汽车市场。

第六条 出租汽车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促进出租汽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文明服务。

第七条 鼓励出租汽车经营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推广信息化管理和使用环保、节能车型。 第八条 各地应当采取以企业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为主要条件的招投标方式配置出租汽车经营权,择优确定经营者。

已经实行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的市县,需要继续实行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尚未实行经营权有偿出让的市县,不得新出台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的政策。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出租汽车新增运力的投放数量、车型等,制定出租汽车经营权配置方案,并向社会公示。

出租汽车经营权配置方案应当经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十条 申请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购置符合规定车辆的资金;

(二)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地、车辆停放地;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服务质量、车辆、驾驶员等管理制度;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出租汽车经营权许可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为出租汽车经营者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为符合规定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第十二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并办理工商登记的,不得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 出租汽车的经营权期限为5年至10年。在上述的年限内的具体经营期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

经营期限内不能正常经营或者经营期限届满的,其经营权由原许可机关收回。

第十四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停业、歇业、合并、迁移经营场所、变更名称,以及车辆报停、更新、减少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依法取得的出租汽车经营权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全额出资购买车辆,不得通过一次性买断经营权或者收取高额风险抵押金等方式转嫁经营风险。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许可机关全部或者部分收回其出租汽车经营权,并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一)非法转让出租汽车经营权的;

(二)通过收取高额风险抵押金等方式转嫁经营风险的;

(三)取得出租汽车经营权许可180日内无正当理由未投入营运,或者在经营期限内连续180日未营运的;

(四)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 第十七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经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活动。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办法和从业资格证件式样,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八条 申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无职业禁忌症;

(二)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有2年以上驾龄;

(三)3年内无一般以上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记录。

第十九条 申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出租汽车经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第二十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有效期为6年。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证件手续。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遗失、毁损、变更工作单位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发或者变更手续。

第二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其从业资格,并要求其重新学习考试;考试合格的,方可继续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一)一年内被有效投诉服务质量事件达3次及以上的;

(二)发生重大以上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

(三)将出租汽车证件转借他人使用的;

(四)将出租汽车转包给他人经营或者自行聘请驾驶员的。

第二十二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

(一)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二)驾驶证被依法吊销或者注销的;

(三)年龄超过60周岁的;

(四)从业资格证有效期届满后未申请换证的;

(五)具有其他应当注销从业资格证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确保其出租汽车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并经检测合格;

(二)依法取得机动车牌照;

(三)按照规定配置、安装出租汽车标志灯、空车待租标志、计价器、带卫星定位功能的行车记录仪、安全防范装置和服务设施等;

(四)按照规定喷涂车身颜色,标明经营者名称、监督投诉电话;

(五)按照规定购买机动车第三者交通强制保险和承运人责任险;

(六)达到《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二级以上技术等级;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四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制度,保持车辆整洁卫生、设备设施完好。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对出租汽车进行一次审验。审验内容包括:车辆结构、外观颜色变动情况,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出租汽车标志灯、空车待租标志、计价器、带卫星定位功能的行车记录仪、安全防护装置和服务设施等情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审验情况,每年对出租汽车进行一次综合性能检测。 第二十六条 出租汽车单次经营的起点或者终点应当至少有一端在许可的营运区域范围内。

运送旅客前往许可的营运区域范围以外时,应当选择最佳行驶路线,将旅客直接送达目的地。回程时应当显示停运标志;需回程载客的,应当到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的出租汽车回程候客站点载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城市进出口、机场、码头、车站等交通方便、客流较集中的地方设立外地出租汽车回程候客站点,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七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出租汽车经济承包经营费用与油价、市场供求状况等变动的联动机制,形成产权明晰、责权对等、收费合法、风险共担的经营体制;

(三)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运价和收费标准,使用地方税务部门监制的票据;

(四)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档案、顶班制度和驾驶员岗位培训制度,定期组织驾驶员业务培训、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综合素质;

(五)如实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营运报表以及其他营运资料;

(六)建立服务质量投诉制度。

第二十八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自营,或者与驾驶员签订合同实行经济承包经营。

实行经济承包经营的,应当使用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出租汽车经营权、车辆产权不因承包经营而转移。承包者不得再次转包或者自行聘请驾驶员。

出租汽车承包合同规范文本,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工商、价格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九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驾驶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第三十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携带车辆行驶证、驾驶证、道路运输证,在车内规定位置放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二)衣着整洁,文明礼貌;定期消毒,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卫生;载客运行时,不得在车厢内吸烟、饮食;

(三)按照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乘客未提出要求的,应当选择距离最短的路线行驶;因故需绕道行驶时,应当征得乘客同意;

(四)不得无故拒载或者招揽他人同乘;

(五)上客后启动计价器,抵达目的地后按规定收费并出具发票,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变相多收乘车费用;

(六)不得无故中断运送旅客服务或者未征得旅客同意更换车辆;

(七)不得利用出租汽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营运中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空驶待租期间,除下列情形外,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拒载:

(一)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乘客要求乘车且无人随车监护的;

(二)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

(三)乘客不愿按照规定计费标准支付车费的;

(四)乘客的要求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管制的。

第三十二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规划、市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在客流集中的公共场所、大型居住区的周边道路以及其他必要的道路上,根据方便乘客的原则和道路条件,设置有明显标志的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点;在主要交通设施、旅游景点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场所等客流集散地设置出租汽车营运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非法收取停车费用或者阻挠其正常营运,不得采取扰乱正常营运秩序的手段为出租汽车招揽乘客。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实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

质量信誉考核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制度,公开投诉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箱,接受乘客、驾驶员以及经营者的投诉和社会监督。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受理投诉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情况复杂的,处理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建立非法营运举报奖励制度。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或者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依法暂扣运输车辆,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非法营运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一)超越许可范围,从事单次起点、终点均不在许可的营运区域范围内的经营活动的;

(二)非出租汽车喷涂当地出租汽车颜色标识、安装出租汽车标志灯、空车待租标志等服务设施的;

(三)非法转让出租汽车经营权的。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实行经济承包经营,但未与驾驶员签订经济责任承包经营合同的;

(二)通过一次性买断经营权或者收取高额风险抵押金等方式转嫁经营风险的;

(三)未按照规定组织驾驶员业务培训、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的;

(四)未按照规定设置或者擅自改动计价器等服务设施的;

(五)未按照规定报送营运报表以及其他营运资料的。

第四十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绕道行驶或者未经乘客允许招揽他人同乘的;

(二)无故拒载或者无正当理由中断运送服务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或者未按照规定向乘客收取费用的;

(四)未按照规定放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

(五)将出租汽车转包给他人经营或者自行聘请驾驶员的;

(六)运送旅客到许可的营运区域范围以外时,回程不显示停运标志或者未按规定到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的出租汽车回程候客站点载客的。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交通运输、质监、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实施。

第四十二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疏于管理,导致发生利用出租汽车扰乱社会秩序、妨碍正常营运事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四十三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年度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办理出租汽车有关许可手续的;

(二)未按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能,不文明执法的;

(三)未按规定受理投诉,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处罚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省长:黄华华

二○一○年三月二日

查询中石油挂牌价是多少

加油站优惠一个比一个狠!有的优惠一元,有的“买水送油”

南方都市报

原创

2020-4-30 11:56 · 南方都市报官方账号

4月28日,国家发改委宣布,由于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这已经是国内油价连续第三次搁浅了。

不过,南都记者走访市区内部分加油站发现,国字号加油站虽然依然按照挂牌价收费,但也推出了力度不一的促销措施,而有的社会加油站,优惠幅度更是多达1元。

油价连续三次不作调整,用油持续处于5元时期。

油价连续第三次搁浅

本轮调价是年内第八次调价,也是今年首次连续三次搁浅。截至北京时间4月28日收盘,因全球原油库存居高不下,全球最大石油基金美国原油基金计划抛售6月原油期货合约,国际油价再度大幅下跌。由于全球原油库存持续走高,海外疫情仍冲击着原油需求,国际油价跌至20多年来的最低位,WTI原油期货价格在10-20美元/桶区间内徘徊。目前,广东省油价依然继续维持了次的收费标准:92号汽油价格5.53元、95号汽油价格5.99元、0号柴油价格5.11元。

中石化广州石油一名内部人士告诉南都记者,按照2016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控设“天花板价”和“地板价”。其中调控上限(天花板价)为每桶130美元,下限(地板价)为每桶40美元。当国际市场油价低于4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再降低。目前该企业在挂牌价格方面,都会按照政府定价执行,但是在实际经营中,会通过会员或其他营销有一些优惠。

广东油气商会信息部部长姚达明指出,疫情导致全球经济衰退,缺乏需求支撑下油价继续下行。相信年各国的促进经济政策,将在下半年疫情过去后逐步显现效果,届时油价才会逐渐进入反弹阶段。

加油站“私下”优惠一个比一个狠

本周南都记者走访广州市部分加油站,发现其实中石化这类国字号加油站虽然依然按照挂牌价收费,但也推出了力度不一的优惠措施,而有的社会加油站,降价幅度更达到1元。

南都记者在越秀区农林下路一家中石化加油站了解到,虽然该加油站仍然按照此前的油价收费,但注册会员后,加满一定金额可以得到相应的礼品返还。农林下加油站李站长介绍,车主注册成为会员后,近期只要加满200元油,就可以得到红牛等饮

国际油价下降国内为什么一直涨

35元至50之间,如果没有油价下跌的利空的话,没问题的。

挂牌价是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最高限价,结算价是两大石油集团与炼厂的结算价格。一般挂牌价因为地区不同,价格稍有差异,在当地中石油石化营业室就能看到,结算价属于机密。

结算价是指某一品种在收盘后根据当日价格波动用加权平均价所算出来的价格,此价格主要用在当日无负债结算的市场,根据结算价在市场规定的休市时间中用来结算当日交易的盈亏。

扩展资料:

发改委称,9月11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震荡下行。受美国大选和全球经济复苏缓慢

等因素影响。11月初,美国西德克萨斯轻质原油(WTI)和英国北海布伦特(Brent)原油期货价格分别跌至每桶85美元和105美元。

截至11月14日,国内油价挂钩的国际市场三种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下跌超过4%,达到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的边界条件。据此,国家决定及时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

发改委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保持合理库存,加强综合协调和应急调度,保障成品油的市场稳定供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百度百科-石油价格调整

油价倒挂指的是什么?

1、其实我们国家的油都是俄罗斯的高价油,所以国际油价的波动对我们来说其实是没有多大影响。

2、人民币对外在持续增值。

3、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油的品质变好了,从以前的国5到国3,都是国内油价上涨的原因,但是对于车主们来说,油的质量是不是真有所提升,还是根据他们来判断的。

4、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汽油税涨价了,从08年开始税价从0.2元每升涨了7倍之多,才变成了现在的1.52元每升,这其中就占了油价的48%,这也就是为什么国际油价下跌,而国内油价上涨的原因了。

5、最后一个原因就是国家对石油价格的调控能力差,因为国内的油都是成品油,是需要加工的,而国家也是为了秉承让炼油厂不亏本,加油站有盈利的机制,于是其中的加工费,成本以及税费和一些差价等都是由车主自己买单的,所以对于加油站和炼油厂来说是赚钱的,加上石油企业的垄断和中间商赚的钱,基本都是靠油价上涨来的,所以我国的油价才会一直上涨。

油价倒挂,就是说原油的价格高于提炼后的成品油价格

市面缺油但库存充足

3本报记者走访发现,因柴油供应告急,广州许多民营加油站几乎都挂出了“暂无柴油”的牌子,而中石化、中石油旗下的加油站不时出现断供现象,不少货车排长龙等着加柴油,甚至引发部分路段塞车。

与此同时,深圳、佛山、中山等地也均出现不同程度柴油紧缺现象,各地民营加油站大部分已没有柴油供应,油品供应主要来自中石化、中石油两大巨头,实行限量供应。

国内外油价倒挂是主因

对于目前出现的柴油紧缺,广东省经贸委电力能源处有关人士分析认为,今年受雪灾影响电力缺口大,成品油需求恢复较往年要快;同时,成品油需求旺盛。

与此同时,国际油价连创新高,已破110美元/桶大关,国内外价格严重倒挂,炼厂加工亏损,地方小炼厂基本停止加工。

对此,进口、批发及零售出现的价格倒挂是不争的事实。中石化集团副总经理周原在“两会”期间表示,当原油价格为100美元/桶时,中石化集团每销售1吨汽油的亏损额高达2000元人民币,而销售柴油的亏损比汽油更高。

不过,广东油气商会油品部部长姚达明却认为,这一波柴油紧缺行情出现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市场对调价预期的普遍高企。

“要么调,要么不调,政策一点都不明晰,大家都在朦胧炒作。”姚达明说。近期,国际原油价格最高一度突破110美元/桶,这使市场普遍认为近期油价要涨,甚至有市场传闻两大集团已向国家发改委提出上调成品油价格申请。

姚达明表示,市场对成品油涨价的心理预期正在导致越来越多的油品经营商开始故意囤油,社会加油站纷纷减少了柴油投放量。

实际上,在上次成品油调价之前,广东也都出现过类似油品紧缺现象。去年11月1日起,国家发改委通知,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价格每吨各提高500元,而在此次调价宣布之前,珠三角城市油品紧缺程度远远超过此次。

中石化广东公司甚至提醒,国家物价部门已明确表示,近期煤、电、油都不会调价,请消费者不要有涨价的恐慌心理,导致盲目抢购油品。

中石化:供应短缺正在解决

有媒体报道称,东部沿海地区和南方地区柴油供应已出现了普遍紧张,深圳、珠海、东莞、杭州、南京、宁波、福州、绍兴、南宁、玉林、武汉等12城市柴油供应告急。对此,中石化集团多位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目前这一局面正在协调和解决。

根据记者了解,中石化集团近期的供应一直保持着增长。以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为例,其今年1到3月份,中国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投放广东市场资源将超350多万吨,比去年同期增加40万吨,增长12.8%。

该公司的一位内部人士表示,其中公司的零售投放比例就比去年同期增加51万吨,增长21.5%。“特别是3月份,将投放资源125万吨,比2月份增加27万吨,增加21.7%,其中零售比2月份增加22万吨,增加27%,努力稳定成品油市场供应。”

另外,3月份的前15天,中石化广西石油分公司对广西柴油投放量比2月同期增长87.45%,比上年同期增长40.26%,增幅均创历史同期最高水平。

而目前就深圳市场来说,每天供应当地的汽、柴油总量达8000吨左右,比平时增长约10%~15%,其中柴油库存量有10吨,还有2吨近日到货。

中石化深圳石油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深圳汽柴油库存在15天以上,对保证深圳本地市场柴油供应没有问题。中石化深圳石油公司已增加了深圳市场的汽、柴油供应量,比平时增长约10%~15%。

既然库存充足,为何还出现无法加油的现象呢?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向《第一财经日报》分析道,当前,由于社会加油站普遍停供、限供,社会消费大面积向两大集团转移,造成两大集团供应压力加大。

所以,广东石油分公司保证属下油站不停供,但由于受加油站罐容以及车辆运力所限,为保证过往车辆都能加上油,在个别路段和个别时段,加油站不得不采取定量加油的措施,排队加油的现象偶有出现。目前,该公司的油库、码头、铁路专线24小时作业,做到随到、随装、随卸、随运,及时将资源输送到供应一线。

茂名石化总经理李安喜也表示,尽管炼油巨额亏损,但仍千方百计增产市场紧缺的柴油。茂名石化正在使月加工量保持在110万吨至120万吨,每日加工原油约3.6万吨,超过了设计能力。在柴油装置方面,该公司也保持两套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最大负荷运转,使每月柴油产量保持在40万吨以上,同时公司降低库存,减少柴油半成品库存近3万吨,增加了对市场的柴油供应量。

广东油气商会的人士也表示,海南当地的油气供应充足,而且当地也在通过成品油管道向广东地区输送更多油品,保证珠三角的供应。

油荒真的来了吗?

部分地区再现柴油紧缺,中石化和中石油在保证供应的过程中,依然还未能让人满意。油荒真的来了吗?实际上,正是因为国际柴油价格倒挂、两大集团保批不保社会资源,而造成南方部分地区连续几年频繁显现加油难的情景。

当然,原因不止于此。由于雪灾来临,电力短缺,各地电厂包括燃油电厂已经开始加足马力生产。一位广东油气的业内人士说,现在政府正在向燃油电厂发放补贴,来保证广东当地电力的供应。另外,这一阶段正值春耕季节,柴油供应也开始增加,这都为资源紧张埋下了伏笔。

同时,调拨成品油不足、运力不够以及部分城市成品油短缺对其周边地区的供给压力太大,也是这段时间以来成品油供应不够的现实原因之一。

但中国石化和中国石油两大包括炼油业务的中国最大上市企业,这两年的成品油生产和供应都在上升。

去年,中石化的国内成品油总经销量达到了1.1939亿吨,增长6.9%,其中零售量增长6.18%,为7662万吨;柴油产量为6008万吨,增长3.84%,其原油加工量上升了6.33%,达到1.5558亿吨。

中石油的2007年各项指标也创出历史新高。其去年共加工原油8.24亿桶,比上年增长4.9%;生产汽油2202万吨,煤油202万吨,柴油4735万吨。

那么,为什么我国还会出现成品油加油站的短供、少供现象呢?其实,除了上述因素之外,原油价格高企,再次让人们看到了成品油定价机制的痼疾。

当然,有关部门希望通过稳定的价格,减少人们在汽、柴油所支出的成本,但带来的另一个问题则是,大量炼油厂承受着亏损。

尽管从去年中石油的年报中可以看到,其炼油业务的亏损额已在降低,但这是在去年上半年原油价格不高的情况下,所呈现出的业绩。中石油、中石化在今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业绩让人担忧。

原油价格高企,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成品油价格的平均差距目前可能在1500元/吨左右,高峰时几乎越过了2000元/吨。

两大石油公司保障国内成品油零售供应,在亏本情况下炼油。相比之下,地方小炼厂因为原油价格太高,基本停止加工成品油,只将少量可以实现市场价格的燃料油进行高位抛售。

这就造成中石油和中石化在资源紧张时对外惜售成品油。因为如果大量销售成品油,那么由于人们预期国内将很快调整成品油,油商们的利润将会被放大,囤油可能性增加,必然会造成市场的进一步恐慌。

简单来说,目前每吨油的利润在100元左右,按照国内成品油几次调整的惯例,每吨上调500元,那么成品油贸易商就会赚取更多的差价。但当他们拿到了更多资源之后,对于社会供应将会是一个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