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柴油的价格调整

2.2011年初春时分湖北石首的柴油和汽油会涨价吗?急求现在的价格?

2011年柴油价格调整_2010柴油价格

(1)价格变化会对生活和生产产生影响。成品油价格上升,会影响到用油的消费者和生产者,会增加消费者的消费支出、提高生产者的成本。国家进行补贴会减少消费者的消费压力和生产者的生产压力。(3分)

(2)收入和物价是影响居民消费的重要因素。在物价上升时,增加各种生活性补贴,可以缓解物价变动对生活消费的影响。(3分)

(3)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可以更有效、合理地配置,推动市场经济的良好运行。(3分)

(4)这是国家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实施强有力的宏观调控,以弥补市场调节带来的弊端。(3分)

柴油的价格调整

A

试题分析:商品供不应求时,价格上涨;供过于求时,价格下跌。发改委上调汽油、柴油价格,说明汽油、柴油供不应求,A正确;BCD错误。

2011年初春时分湖北石首的柴油和汽油会涨价吗?急求现在的价格?

国家发改委今日发布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决定自2012年11月16日零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其中汽油下调310元/吨,柴油下调300元/吨。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23元和0.26元。

据介绍,此次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主要是按照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发改委称,9月11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震荡下行。受美国大选和全球经济复苏缓慢等因素影响,11月初,美国西德克萨斯轻质原油(WTI)和英国北海布伦特(Brent)原油期货价格分别跌至每桶85美元和105美元。截至11月14日,国内油价挂钩的国际市场三种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下跌超过4%,达到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的边界条件。据此,国家决定及时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

发改委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保持合理库存,加强综合协调和应急调度,保障成品油的市场稳定供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2009年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一览:

2013年02月25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00元和290元;

2012年11月16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310和300元;

2012年09月11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550和540元;

2012年08月10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390和370元;

2012年07月11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420元和400元;

2012年06月09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530元和510元;

2012年05月10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330元和310元;

2012年03月20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上涨600元;

2012年02月08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上涨300元;

2011年10月09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下调300元;

2011年04月07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500元和400元;

2011年02月20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上调350元;

2010年12月22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310元和300元;

2010年10月26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230元和220元;

2010年06月01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230元和220元;

2010年04月14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上调320元;

2009年11月10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上调480元;

2009年09月30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下调190元;

2009年09月02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上调300元;

2009年07月29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降低220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间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决定提高成品油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一)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10元和30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7730元和6980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表一。非标准品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二)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提高。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8130元和7380元。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其中,供铁道、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

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三)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等额提高。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见附表二。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调整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四)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提高。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300元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五)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92: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六)调整后的价格自2010年12月22日零时起执行。

二、做好相关配套工作

(一)严格控制成品油调价连锁反应。

1、这次成品油调价后,铁路客货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价格和民航国内客运燃油附加标准一律不作上调。

2、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各地可取调整出租车运输价格或收取燃油附加的方式进行疏导,在疏导措施出台之前继续取发放临时补贴的方式稳定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收入水平。

3、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公路客运增加的成本支出,各地可以按油运价格联动机制要求,在企业消化一部分的基础上,取调整运价或燃油附加的方式适当疏导,要从严控制调价幅度。

4、对已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路货运和水运价格,各地要加强监测,防止不合理涨价。

(二)落实好各项补贴措施,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对种粮农民、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等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按既定补贴机制由中央财政继续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方案由财政部另行下达。

各地要统筹考虑成品油、液化气等调价和市场物价变动因素,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三)组织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1、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做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的衔接,优化产品结构,保证成品油特别是柴油市场供应。同时,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

2、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成品油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利用价格调整之际抢购、囤积的行为,打击造谣惑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

3、各地人民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及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的监测分析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各省(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及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在12月22日18:00前将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价格情况和存在问题报告我委价格司(传真电话:010-68502194)

附:一、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

二、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